出口欧洲led灯管规格参数及规范要求有哪些
深圳市郎特科技出口欧洲 LED 灯管的规格参数及规范要求如下:
安全要求
LVD 低电压指令(2014/35/EU):相关协调标准是 EN 60598 - 1 灯具的基本要求和 EN 60598 - 2 标准系列第 2 部分具体类别灯具的特殊安全要求。标准对灯具规定了各项要求,包括一般介绍、定义、灯具的分类、标志、结构、外部线和内部线、接地规定、防触电保护等。
有害物质限制:需符合 RoHS 指令(2011/65/EU),确保电子电气产品中所有均质材料满足相关限用物质限值要求,如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及其醚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在规定范围内1。同时要满足 REACH 法规(EC No.1907/2006),物品中 SVHC 物质超过 0.1% 需履行告知和通报的义务,物品中涉及到的附录 XVII 相关物质不超过限值。
电磁兼容要求:遵循 EMC 电磁兼容指令(2014/30/EU),按照 EN 55015、EN 61000 - 3 - 2、EN 61000 - 3 - 3 和 EN 61547 标准执行,涵盖辐射、传导、静电、传导抗干扰、辐射抗干扰、脉冲等多个方面。
能效要求:依据 ERP 指令(EU)2019/2020,不同类别的 LED 灯有不同的光效要求,如非定向 LED 灯最低能效要求≥85lm/W,定向 LED 灯最低能效要求≥80lm/W。LED 灯在 6000 小时后的光通量维持率需≥80%。此外,还需在欧盟 EPREL 数据库注册,并贴上符合(EU)2019/2015 格式的能效标签。
环保要求:满足 WEEE 指令(2012/19/EU),产品需有相关废弃物回收标识。包装材料需符合包装指令 94/62/EC,其中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四项化合物之和小于 100mg/kg。
只有满足以上规格参数及规范要求,出口欧洲LED 灯管才能顺利进入欧洲市场,并加贴 CE 标志,表明产品符合欧洲的安全、健康、环保等一系列标准和指令。